各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
按照福建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hui) 辦公室《關(guan) 於(yu) 開展醫療器械 (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結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閩醫保辦 〔2018〕47號)和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做好醫療器械(18新利手机)陽光釆購結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 (閩醫保〔2018〕16號)要求,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以下簡 稱醫療機構)使用的高值18新利手机,於(yu) 2019年1月1日起,全麵 實行陽光釆購結果全省共享。為(wei) 保證我市共享工作的順利開展, 按照“按需而設、為(wei) 用而釆、去除灰色、價(jia) 格真實”的原則,現 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醫療器械(18新利手机)陽光釆購結果全省共享工作的目 的是通過釆購結果共享、網上陽光釆購、過程公開透明、實施動 態管理、加強綜合監管,促進耗材釆購價(jia) 格趨向合理,有效遏製 和打擊耗材領域的不正之風,努力減輕患者醫療費負擔。各醫療機構應嚴(yan) 格按照閩醫保辦〔2018〕47號、閩醫保〔2018〕16號文 件要求,通過省級平台開展耗材交易,及時、完整、準確地填報 釆購信息,自覺接受監管。
二、醫療器械(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結果全省共享的耗材信 息維護釆取動態管理方式,將根據市場規則及談判、競價(jia) 、詢價(jia) 結果及備案釆購情況,對掛網目錄及價(jia) 格進行動態調整。各醫療 機構在釆購方式和平台切換過程中,應及時做好數據接口對接聯 通工作,盡快調整耗材釆購供應管理模式,確保臨(lin) 床使用需求。
三、醫療機構對不在省級平台掛網目錄內(nei) 或在掛網目錄內(nei) 但 暫時無法釆購的耗材品種,確屬臨(lin) 床治療必需(包括搶救危重病 人、特殊病種等)的高值18新利手机,可按照閩醫保辦〔2018〕47 號規定實行備案采購。備案采購耗材總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醫療 機構在省級平台釆購耗材總金額的5%。備案釆購表見附件。
四、各醫療機構在實施醫療器械(18新利手机)陽光釆購結果 全省共享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時,要認真分析原因,改進傳(chuan) 統 做法,積極與(yu) 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溝通交流,向醫保部門反饋情況。 在反饋情況時要具體(ti) 到品種、廠家、配送商、價(jia) 格、釆購數量、 釆購金額等詳細信息,以便及時有效地協調解決(jue) 問題。
附件:醫療機構耗材備案釆購備案表
醫療機構名稱(蓋章): 院備字第 號
序號 產(chan) 品名稱 省平台編碼 規格型號 包裝 單價(jia) 注冊(ce) 證號 生產(chan) 企業(ye) 配送企業(ye) 擬米購量 \采購金額 備案采購類型(應急 采購或常規備案) 備注
合計:
申請理由: 申請科室: 經治醫師簽名: 年月 日
藥事管理與(yu) 藥物治療學委員會(hui) (組)意見: 年月日 醫院領導意見: 年月 曰
備注:在省醫保部門出台醫療器械(18新利手机)備案釆購管理辦法前,我市辦理18新利手机備案釆購,需提供備案釆購說明及相關(guan) 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