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南京市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2011年18新利手机及試劑集中采購網上交易相關(guan) 工作的通知
一、南京市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試劑網上集中采購工作,於(yu) 2012年5月10日正式啟動,請各相關(guan) 經銷配送企業(ye) ,積極做好網上訂單的響應確認工作,具體(ti) 要求詳見“南京市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及試劑網上集中采購管理(試行)辦法”,對於(yu) 各企業(ye) 履行網上交易工作的情況,監管機構將登記在案,多次不按規定要求進行操作的企業(ye) ,將做不良記錄記錄登記備案。
二、企業(ye) 開具發票的要求:
自2012年5月10日起,企業(ye) 出具的銷售發票須按本次集中采購中產(chan) 品名稱及規格型號規範填寫(xie) ,並注明產(chan) 品的“項目產(chan) 品編碼”(可在發票上對應產(chan) 品進行手工標注填寫(xie) ),如因批量產(chan) 品,一張發票上無法體(ti) 現詳細產(chan) 品名稱,須在發票後附具體(ti) 產(chan) 品清單,具體(ti) 格式按“發貨產(chan) 品明細單”格式填寫(xie) 。
三、因企業(ye) 投訴,發現個(ge) 別產(chan) 品在本次活動前,產(chan) 品資質證件的受理通知單已屬不合格的情況,對於(yu) 此類產(chan) 品,取消其原入選、備選產(chan) 品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