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采購網上交易過程中,對於(yu) 入選備選產(chan) 品所涉及到的,企業(ye) 及產(chan) 品注冊(ce) 證件等相關(guan) 信息變更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原證件及對應的新證件的複印件;對於(yu) 仍處於(yu) 受理狀態的,提供受理通知單複印件。
2、新舊證對應信息表(處於(yu) 受理狀態的無需提供),紙質和電子各一份(詳按附表)。
3、紙質證件資料均須加蓋響應企業(ye) 鮮章。
4、請於(yu) 證件到期的一個(ge) 月前,提供上述相應信息資料。對於(yu) 證件已到期,仍未提供相關(guan) 新證或受理信息的,網上交易係統將會(hui) 定期對相關(guan) 產(chan) 品數據作禁用處理。
紙質資料遞交地點:南京市板倉(cang) 街9號江蘇文化產(chan) 業(ye) 園B區5號樓二樓 海虹醫藥 魯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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