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報企業(ye) :
根據《自治區醫保局關(guan) 於(yu) 做好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掛網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桂醫保發〔2021〕52號)、《自治區醫保局關(guan) 於(yu) 開展醫藥產(chan) 品掛網全國聯審通辦試運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企業(ye) 申報產(chan) 品信息(截至上個(ge) 自然月)進行公示,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信息
(一)審核合格的掛網耗材匯總表(詳見附件),含“耗材掛網全國聯審通辦”模塊申報掛網的耗材。
(二)審核不合格的請企業(ye) 在係統查看並按要求更正,重新申報的產(chan) 品按申報時間納入相應批次審核。
二、公示時間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三、注意事項
(一)申報時請務必檢查“產(chan) 品基本信息”的準確性及完整性,如果有誤,請向國家醫保局申請完善數據。
(二)企業(ye) 應據實申訴、質疑,對舉(ju) 證不實、虛假材料、惡意投訴等不誠信行為(wei) ,按醫藥價(jia) 格和招采信用評價(jia) 製度要求進行失信行為(wei) 信用評級。
(三)審核期間因國家醫保數據更新,數據發生變化的,以最新數據為(wei) 準,產(chan) 品在公示期間請務必檢查所有信息是否正確。
(四)公示期間對18新利手机、檢驗試劑數據有異議的,在“企業(ye) 申報產(chan) 品公示”界麵內(nei) 進行申訴及澄清;對耗材掛網全國聯審通辦數據有異議的,請遞交紙質申訴材料(遞交地址:南寧市星湖路26號自治區醫保局2號樓101室)。以上申訴逾期不再受理。
(五)審核或公示期間,因醫保數據更新而被刪除的數據將無法公示或公布。
業(ye) 務谘詢電話:0771-3300509,QQ群:948564941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