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器械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醫療機構、相關(guan) 單位:
按照《吉林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企業(ye) 申請變更產(chan) 品信息的相關(guan) 資料,經初步審核,現將審核情況予以公示,具體(ti) 如下:
一、公示內(nei) 容
詳見附件《高值18新利手机信息變更(第三十六批)匯總表》
二、公示時間
2021年12月22日-12月28日,5個(ge) 工作日。
三、質疑方式
對公示內(nei) 容有異議的,在公示期內(nei) ,被授權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shu) 》和質疑材料,加蓋公蓋後遞交至我中心,質疑(或投訴)材料務必準確詳實,不得惡意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址
長春市南關(guan) 區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7層710A室。
五、受理電話
0431-81862985。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