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器械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根據《吉林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工作實施方案》及《吉林省衛生計生委關(guan) 於(yu) 公布六類高值18新利手机掛網交易目錄並做好網上交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wei) 保障我省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順利有序開展,現就陽光掛網企業(ye) 和產(chan) 品信息資質更新維護工作,具體(ti) 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
參與(yu) 我省“周圍血管介入類、電生理類、起搏器類、體(ti) 外循環及血液淨化類中的體(ti) 外循環類、眼科及口腔”六大類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項目的醫療器械生產(chan) 及經營企業(ye) (含配送企業(ye) )。
二、工作時間
(一)本次受理時間為(wei) 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7日(節假日除外)。
(二)自2017年6月以後,每月1日—10日為(wei) 受理期限(節假日除外)。
(三)中心受理變更資料後,將會(hui) 對申請變更的信息予以公示(涉及個(ge) 人信息等不宜公示的內(nei) 容除外),公示無異議後,在係統內(nei) 予以變更。
三、相關(guan) 要求
(一)本次日常資質更新工作,隻針對已參加陽光采購項目並最終審核通過的掛網企業(ye) 及產(chan) 品。
(二)相關(guan) 企業(ye) 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將相應的變更信息申請和資質證明材料遞交至我中心。
企業(ye) 申請變更信息的相關(guan) 文件材料要求,請參照《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企業(ye) 及產(chan) 品資質變更申請規範(暫行)》(詳見附件)中的要求執行。
(三)各企業(ye) 遞交的相應資質證明材料必須合法、真實、有效,如發現故意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變更相關(guan) 信息,獲得不當利益的,一經發現,取消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掛網資格。情況嚴(yan) 重的,列入不良記錄並通報,2年內(nei) 禁止該企業(ye) 參與(yu) 我省高值18新利手机陽光掛網工作,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購其產(chan) 品。
四、受理地址
吉林省長春市亞(ya) 泰大街3218號通鋼國際大廈A座7層,吉林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五、谘詢電話
0431-89258200、89258233。
附件:
吉林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