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器械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醫療機構、相關(guan) 單位:
按照《吉林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業(ye) 申請變更信息的材料,現將相關(guan) 情況予以公示。具體(ti) 如下:
一、公示時間
公示期5個(ge) 工作日,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
二、質疑方式
對公示的更新信息有異議的,請於(yu) 公示期內(nei) ,由被授權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shu) 》和書(shu) 麵質疑(或投訴)材料,加蓋公章後一並遞交至我中心。請質疑(或投訴)企業(ye) 務必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不得惡意投訴,否則按提供虛假材料處理。
三、受理時間
公示期間內(nei) 受理企業(ye) 質疑(投訴)材料(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址
長春市南關(guan) 區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7層703室。
五、聯係電話
0431-81866950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