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公示吉林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企業(ye) 和產(chan) 品信息變更(第一批)的通知
各醫療器械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醫療機構、相關(guan) 單位:
按照《吉林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業(ye) 申請變更信息的材料,現將相關(guan) 情況予以公示。具體(ti) 如下:
一、公示時間。公示期5工作日,自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
二、質疑方式。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請於(yu) 2017年12月1日16:00前,由被授權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shu) 》、書(shu) 麵質疑(或投訴)材料,加蓋企業(ye) 公章後一並遞交至我中心。請質疑(或投訴)企業(ye) 務必提供詳實的證明材料,不得惡意投訴,否則按提供虛假材料處理。
三、受理時間。公示期間內(nei) 受理企業(ye) 質疑(投訴)材料(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址。長春市南關(guan) 區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B1層8號窗口。
五、有關(guan) 說明。涉及部分企業(ye) 資質、產(chan) 品注冊(ce) 證及產(chan) 品價(jia) 格更新等內(nei) 容,中心已於(yu) 2017年9月15日發布的《關(guan) 於(yu) 公示我省高值18新利手机網上陽光采購企業(ye) 及產(chan) 品資質審核結果的通知》中進行了公示,本通知不再予以公示。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