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藥品和18新利手机配送(生產(chan) )企業(ye) :
為(wei) 貫徹落實自治區和鄂爾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guan) 要求,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降低疫情傳(chuan) 播風險,現將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相關(guan) 業(ye) 務辦理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托配送協議核驗工作。
從(cong) 即日起鄂爾多斯市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委托配送協議以電子郵件形式受理,暫不安排現場受理和快遞郵件受理。
1.請各企業(ye) 將清晰可見的彩色PDF版電子協議(同一個(ge) 企業(ye) 有多份協議需打包壓縮)發送到指定郵箱,並在發送郵件時在標題中填寫(xie) 配送企業(ye) 名稱+藥品/耗材配送協議。
2.發送電子協議前確保係統中已經完成配送關(guan) 係的建立(即係統中產(chan) 品配送關(guan) 係狀態顯示“待盟市機構確認”的),並且係統中建立的產(chan) 品數量需與(yu) 協議中的產(chan) 品數量保持一致。
3.如係統中產(chan) 品配送關(guan) 係狀態顯示“盟市機構已確認”的,是已經生效,可按照係統訂單要求開展配送服務,無需再次發送協議。
4.已受理的配送協議原則上7個(ge) 工作內(nei) 完成核驗,核驗結果請登陸係統自行查看,核驗不通過的協議情況將於(yu) 次月10日前在“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zhong) 號”發布,敬請關(guan) 注,及時查閱。
二、配送企業(ye) 增補工作。
2022年第四季度鄂爾多斯市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配送企業(ye) 增補工作仍按原定時間(每季度首月24日至26日,即2022年10月24日至26日)隻以電子郵件形式受理申請材料,其他要求不變。
1.請各企業(ye) 將增補材料掃描整合成一個(ge) 彩色PDF版電子申請材料後發送至指定郵箱,務必在郵件標題中填寫(xie) 配送企業(ye) 名稱+藥品/耗材配送企業(ye) 增補申請材料。
2.配送企業(ye) 具體(ti) 增補程序有關(guan) 內(nei) 容請見《關(guan) 於(yu) 2022年按季度開展鄂爾多斯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配送企業(ye) 增補調整工作的通知》(https://ylbzj.nmg.gov.cn/yycgw/ycw_msxx/ycw_msxxeeds/202204/t20220422_2043579.html)。
聯係人:劉 晨 苗普興(xing)
聯係電話:0477-8125352
電子郵件:eedsyc@163.com
鄂爾多斯市醫藥采購與(yu) 基金結算中心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