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企業(ye) 、醫療機構:
根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京津冀“3+N”醫藥采購聯盟關(guan) 節骨水泥類和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現對我省執行京津冀“3+N”醫藥采購聯盟關(guan) 節骨水泥類和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項目三方協議簽訂工作要求如下:
一、中選品種及三方簽約協議采購量
按照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京津冀“3+N”醫藥采購聯盟關(guan) 節骨水泥類和骨科創傷(sh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公布的中選結果(詳見附件1、2)、協議采購量(詳見附件3、4)執行。產(chan) 品信息由平台導入,企業(ye) 無需申報。
二、協議簽訂
協議三方於(yu) 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協議簽訂(協議模板詳見附件5、6),將已簽訂的協議掃描件上傳(chuan) 至醫保子係統並三方確認(因係統功能尚未完善,上傳(chuan) 工作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協議簽訂時間作為(wei) 執行集采政策情況的考核依據之一。
三、確定配送關(guan) 係
在交易係統確定的配送關(guan) 係與(yu) 三方協議配送關(guan) 係不一致的,以三方協議為(wei) 準。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