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guan) 單位:
本市組織的京津冀“3+N”聯盟起搏器、冠脈藥物球囊類18新利手机采購(以下簡稱“兩(liang) 類耗材”)首輪期滿接續的第一年協議期結束後,按照文件要求,我們(men) 組織完成了接續采購周期期內(nei) 的中選產(chan) 品價(jia) 格聯動及增補中選產(chan) 品有關(guan) 工作,根據省際聯盟采購工作安排,現就執行兩(liang) 類耗材接續采購中選結果第二年協議期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年協議期及協議采購量
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為(wei) 第二年協議期。2024年11月22日至29日醫療機構通過北京市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以下簡稱“招采子係統”)申報采購需求量的90%即為(wei) 兩(liang) 類耗材第二年的協議采購量。其中2024年4月30日後已采購使用的中選產(chan) 品計入第二年協議期。
二、簽訂三方協議
2024年12月9日至31日,醫療機構、中選企業(ye) 、中選企業(ye) 委托的配送企業(ye) 通過招采子係統使用數字證書(shu) 集中簽訂采購協議。對中選後長期不簽合同,導致醫療機構無法開展采購、影響臨(lin) 床使用的,將視情節取消相關(guan) 企業(ye) 中選資格或按規定給予醫藥價(jia) 格和招采失信評級。醫療機構未按規定簽訂采購協議導致協議采購量進度計算可能有誤的,後果由醫療機構承擔。
三、其他工作要求
對執行兩(liang) 類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接續中選結果第二年協議期有關(guan) 工作要求及配套措施等與(yu) 第一年要求一致。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