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醫保發〔2023〕22號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長白山管委會(hui) 醫療保障局、梅河口市醫療保障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guan) 醫療機構,相關(guan) 耗材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為(wei) 鞏固我省18新利手机綜合改革成效,降低18新利手机采購價(jia) 格,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健康權益,根據京津冀“3+N”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做好京津冀“3+N”聯盟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周期執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執行範圍
(一)實施範圍:參與(yu) 報量的所有醫療機構,鼓勵其他公立醫療機構、軍(jun) 隊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積極參與(yu) 。
(二)品種範圍:本次京津冀“3+N”聯盟起搏器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品種清單詳見附件1。
二、執行時間及周期
(一)執行時間:2023年6月30日。
(二)采購周期:自執行之日起3年,采購協議每年一簽。
三、相關(guan) 要求
(一)做好中選產(chan) 品的掛網工作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做好起搏器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的掛網工作,及時組織建立配送關(guan) 係,確保中選產(chan) 品及時配送到位,保障使用。未在吉林省掛網采購的,請各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按照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通知公告要求及時響應,按時完成相關(guan) 操作。鼓勵非中選產(chan) 品生產(chan) 企業(ye) 按照性能與(yu) 價(jia) 格相匹配的原則,將價(jia) 格調整到合理水平。
(二)下發協議采購量
全省各級醫療機構必須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進行采購,並按注冊(ce) 證號對應的協議采購量進行考核。具體(ti) 吉林省醫療機構起搏器中選產(chan) 品協議采購量詳見附件2。
(三)簽訂集中帶量采購購銷合同
各級醫療機構應按照中選價(jia) 格與(yu) 中選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簽訂帶量購銷合同,(各醫療機構可以通過“吉林省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係統”https://36.135.6.111:7070/進入交易係統,在“合同管理”模塊中的“合同新建”子模塊中下載《操作手冊(ce) 》,完成三方協議的網上簽訂工作),醫療機構應按購銷合同完成中選品種采購量,及時與(yu) 企業(ye) 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若在采購周期內(nei) 提前完成約定采購量,仍應優(you) 先使用中選品種。
(四)落實生產(chan) 企業(ye) 主體(ti) 責任
各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是保障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選擇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ye) 以確保中選耗材的供應。中選耗材可由中選企業(ye) 直接配送,或自主選擇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ye) 配送。
(五)落實醫保配套政策
醫保部門做好醫保基金預付、醫保支付標準等工作,中選結果正式執行前,醫保基金按照不低於(yu) 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負責監測定點醫療機構執行本次起搏器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的情況,並將其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和醫保費用考核,要求醫療機構按合同規定與(yu) 企業(ye) 及時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