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中心,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
我市參加的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期已於(yu) 2025年10月9日結束,根據《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237號)的相關(guan) 要求,為(wei) 保障醫療機構臨(lin) 床使用需求,決(jue) 定延長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采購周期1年。為(wei) 確保平穩有序銜接第三采購年,按照工作部署,請市醫保中心組織相關(guan) 醫療機構開展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現就相關(guan) 事宜安排如下:
一、協議簽訂主體(ti)
(一)醫療機構。已填報第三年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
(二)中選企業(ye) 。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中選企業(ye) 。
(三)配送企業(ye) 。由中選企業(ye) 自主選擇的中選產(chan) 品配送企業(ye) 。
二、協議簽訂產(chan) 品及價(jia) 格
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產(chan) 品為(wei) 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見附件1)。
三、采購周期
第三采購年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自2025年10月10日起醫療機構中選產(chan) 品的采購量一並納入本年度協議量統計。
四、協議簽訂量
第三年協議采購量為(wei) 采購主體(ti) 填報的第三年采購需求量(見附件2)。
五、協議簽訂方式
市醫保中心組織協議簽訂主體(ti) ,通過新招采子係統(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簽訂購銷三方協議,明確品種、數量、價(jia) 格、供貨時限、付款程序和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采購主體(ti) 應按要求嚴(yan) 格執行18新利手机網上采購。
六、工作要求
有關(guan) 醫保基金預付、貨款回款等相關(guan) 要求按照我市相關(guan) 政策執行。市醫保中心要督促醫療機構及時簽訂協議,同時做好協議簽訂的後續監管工作,確保采購期內(nei) 完成協議采購量。
珠海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