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醫療保障事業(ye) 管理中心:
現將《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237號)轉發給你們(men) ,並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指導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按時完成配送關(guan) 係確認、三方協議簽訂等工作,做好中選結果執行情況、監督回款和跟蹤監測使用進度等工作,及時研究解決(jue) 存在問題,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市醫保中心要按照《揭陽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辦法》和《揭陽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周轉金和集采預付款管理辦法(試行)》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政策,做好集采預付款撥付工作。醫療機構按要求與(yu) 企業(ye) 及時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
揭陽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