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企業(ye) :
我局於(yu) 2021年底,先後印發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藥品和18新利手机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藏醫保〔2021〕93號)《關(guan) 於(yu) 做好川藏藥品和18新利手机省際動態聯動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川藏藥品、18新利手机(含體(ti) 外診斷試劑)動態聯動掛網采購與(yu) 數據共享工作正式啟動。
截至目前,大多數企業(ye) 積極響應,按文件要求完成了維護配送關(guan) 係等工作。但仍有部分企業(ye) 未維護配送關(guan) 係,導致醫療機構不能及時開展目錄遴選及議價(jia) 工作。川藏藥品、18新利手机(含體(ti) 外診斷試劑)動態聯動掛網采購工作是一項重大改革,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請相關(guan) 企業(ye) 務必抓緊時間做好聯動藥品、18新利手机(含體(ti) 外診斷試劑)的配送關(guan) 係維護工作,確保聯動工作在既定的時間節點順利落地。
如因個(ge) 別企業(ye) 工作遲緩,影響工作整體(ti) 推進,我局將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進行聯合處置,由此造成的後果企業(ye) 自行承擔。
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