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省徐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陽光采購公告
各有關(guan) 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根據《2017年徐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陽光采購實施方案》精神,徐州市啟動開展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陽光采購工作。現將有關(guan) 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人
全市所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市中心血站等。鼓勵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參加18新利手机集中陽光采購。
二、集中陽光采購目錄
根據省、市相關(guan) 部門及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在泰州市集中采購結果的基礎上,實行集中陽光采購(集中陽光采購產(chan) 品目錄詳見附件1)。
三、采購模式
政府主導,以市為(wei) 單位18新利手机集中陽光采購。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必須通過“徐州市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網上集中采購與(yu) 監管平台”( )采購18新利手机,實行統一組織、統一平台和統一監管。
四、集中陽光采購周期
1、原則上為(wei) 二年。
2、在集中陽光采購周期內(nei) ,對集中陽光采購品種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網上采購動態監管機製,集中陽光采購品種價(jia) 格根據市場和政策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五、工作機構
市耗材集中陽光采購辦公室協調人社、物價(jia) 、食藥監等部門共同製定工作規則、研究集中陽光采購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
六、服務機構
海虹醫藥電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為(wei) 本次集中陽光采購的服務機構,協助完成18新利手机集中陽光采購工作,提供采購、配送技術服務,維護平台,受理業(ye) 務谘詢及處理相關(guan) 申、投訴等。
七、報名及采購文件獲取
(一)報名資格要求
本次集中陽光采購隻接受國內(nei)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和進口18新利手机國內(nei) 總代理商的申報,不設總代理的,隻接受一家一級代理商的申報,此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應覆蓋全市。同一進口18新利手机隻能由一家總代理申報,總代理商代理的產(chan) 品必須具有國外生產(chan) 廠家出具的授權書(shu) 方可申報。
申報企業(ye) 隻能授權一個(ge) 自然人參加本次18新利手机集中陽光采購活動,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報名所需資料
1、申報企業(ye) 申請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shu) (格式見附件2);
2、申報企業(ye) 營業(ye) 執照(副本);
3、生產(chan) 許可證(副本);
4、經營許可證(經營企業(ye) 提供);
5、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三證合一企業(ye) 不需要提交);
6、非實際生產(chan) 企業(ye) 申報的須遞交銷售代理協議或者授權委托書(shu) ;
上述報名資質文件(紙質)均需加蓋申報企業(ye) 鮮章。
(三)采購文件獲取
被授權人攜帶身份證及報名資料現場購買(mai) 采購文件(光盤),150元/份。不提供郵購服務,售出後不退。
報名地址:徐州市新城區鏡泊西路與(yu) 漢風路交界處(市政府西側(ce) )吉田商務廣場B棟213室
谘詢電話:17768144589 13357727440
八、報名時間
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雙休日接受報名)
九、其他
附件1《徐州市18新利手机集中陽光采購產(chan) 品目錄》中涉及的申報企業(ye) 在以上時間內(nei) 報名,其他申報企業(ye) 報名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