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徐州市啟動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陽光采購工作的通知
徐衛藥政函〔2017〕13號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衛生管理辦公室,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省政務辦《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蘇衛藥政〔2017〕3號)及《2017年徐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要求,我市自2017年12月25日起將正式啟動實施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陽光采購。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
二、陽光采購內(nei) 容
除以省為(wei) 單位集中采購的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神經外科、起搏器、電生理、眼科等六大類高值18新利手机以外的所有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
三、啟動時間
自2017年12月25日0時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所有已掛網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必須通過“徐州市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網上集中采購與(yu) 監管平台”(以下簡稱市采購與(yu) 監管平台)采購,價(jia) 格不得高於(yu) 平台價(jia) 格及原實際采購價(jia) 格。對已掛網18新利手机目錄外產(chan) 品,可暫按原采購方式采購。鼓勵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參加18新利手机集中陽光采購。
四、采購操作
登錄徐州市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網上集中采購與(yu) 監管平台(網址:),點擊左側(ce) “市管耗材”→ “網上采購”,或者直接在瀏覽器中輸入網址。輸入本機構賬號、密碼和驗證碼,點擊【登錄】進入徐州市18新利手机交易係統(操作手冊(ce) 在市采購與(yu) 監管平台下載)。
五、其他要求
醫療衛生機構要根據臨(lin) 床需求,堅持質量優(you) 先、價(jia) 格合理,性價(jia) 比適宜的原則,綜合考慮臨(lin) 床療效、產(chan) 品質量、科技水平、應用範圍等因素采購所需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發送采購訂單時,除填寫(xie) 采購產(chan) 品的名稱、規格、型號、采購數量外,務必如實填寫(xie) 實際采購價(jia) 格。
各地各單位要認真執行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陽光采購各項政策規定,我委將適時開展督查,對違規采購的,將按照有關(guan) 規定進行處理。
各地各單位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委藥政處。
聯係人:徐欣佳 ;
聯係電話:85583160 ;
郵箱:xzypcg@163.com。
徐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