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醫保招采〔2022〕67號
各轄市(區)醫療保障局(分局),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
現將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加強公立醫療機構陽光采購監測工作的通知》(蘇醫保發〔2022〕38號)轉發給你們(men) ,並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請遵照執行。
一、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應於(yu) 每月15日前將上月本單位藥品(18新利手机)實際采購數據、在省平台采購數據、應急采購數據報市醫療保障局醫藥價(jia) 格招標采購處。郵箱:ybjzcc@126.com,聯係人:吳柯緯,聯係電話:85686517。
二、市醫保部門每年重點對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陽光采購情況開展督查。各轄市、區醫保部門應加強對轄區內(nei) 公立醫療機構藥品(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工作常態化監管,並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方式開展陽光采購督查,確保年內(nei) 對轄區內(nei) 公立醫療機構督查全覆蓋。
常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