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相關(guan) 企業(ye) :
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深化醫改的決(jue) 策部署,完善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ti) 係,提升醫療保障管理精細化程度和服務水平,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提供更加貼心暖心的醫療保障服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製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國辦發〔2019〕51號)、《關(guan) 於(yu) 印發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醫保價(jia) 中心發〔2021〕2號)要求,我中心研究製定了《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及辦事指南》,現印發執行。
西藏自治區藥品采購服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