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單位:
根據《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guan) 於(yu) 確認省際聯盟公立醫療機構人工晶體(ti) 中選品種采購量及使用落地的通知》(桂藥采辦函〔2021〕2號)及《關(guan) 於(yu) 公布省際聯盟人工晶體(ti) 帶量采購(廣西)中選結果的通知》(桂藥采辦函〔2021〕3號)規定,現就中選企業(ye) 、相關(guan) 參與(yu) 單位人工晶體(ti) 采購和使用申領CA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辦理CA
(一)辦理時間: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7日
(二)中選企業(ye) 、相關(guan) 參與(yu) 單位申領數字證書(shu) (CA)請參照平台2020年12月3日《關(guan) 於(yu) 開展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企業(ye) 及相關(guan) 參與(yu) 單位申領CA的通知》要求辦理。
二、信息維護
領取CA的單位請於(yu) 2021年2月18日前登錄平台耗材係統完成基礎信息、產(chan) 品信息維護。
三、配送關(guan) 係建立及購銷合同簽訂
中選企業(ye) 登錄廣西藥品集團采購平台(下簡稱平台),自主選定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ye) 。中選企業(ye) 勾選的配送企業(ye) 配送能力應覆蓋全區所有參加省際聯盟組織人工晶體(ti) 集中帶量采購的醫療衛生機構,勾選配送企業(ye) 一旦確認原則上不得修改、刪除。
配送企業(ye) 登錄平台對中選企業(ye) 提交的配送關(guan) 係進行確認(同意或者拒絕)。
各中選企業(ye) 、有關(guan) 配送企業(ye) 須在2021年2月21日前登錄平台完成配送關(guan) 係的確認工作。
醫療衛生機構登錄平台耗材係統簽訂三方購銷協議,選擇配送企業(ye) 時,按照一個(ge) 品規對應一家配送企業(ye) 的辦法進行勾選,原則上不得更改。
各醫療衛生機構在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8日登錄平台與(yu) 生產(chan) 企業(ye) 、配送企業(ye) 簽訂購銷合同,並及時開展采購。
(服務平台電話:0771-5897095,5897096)
廣西藥品集團采購服務平台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