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資源藥采函〔2023〕344號
各醫療機構,有關(guan) 耗材試劑企業(ye) :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醫用膠片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第二年度執行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3〕92號),為(wei) 確保我省順利執行第二年度醫用膠片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醫療機構填報采購需求量
醫療機構結合臨(lin) 床使用情況等因素,及時登錄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台—點擊進入“耗材交易”模塊—帶量采購合同管理—帶量產(chan) 品續約,填報醫用膠片2024年度采購需求量作為(wei) 協議采購量。
時間安排:2023年12月12日-12月18日
二、網上維護配送關(guan) 係維護
中選企業(ye) 通過省醫藥采購平台自主確定配送企業(ye) 並建立配送關(guan) 係。各中選企業(ye) 登錄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藥采購平台—耗材交易”,點擊“配送關(guan) 係管理”模塊,進入“帶量配送關(guan) 係管理”欄目,建立網上配送關(guan) 係。配送關(guan) 係建立後,原則上在采購周期內(nei) 不能變更。
時間安排:2023年12月20日-12月27日
三、網上簽訂購銷合同
醫療機構、中選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通過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台簽訂三方電子交易合同,明確權利義(yi) 務關(guan) 係。醫療機構、中選企業(ye) 、配送企業(ye) 登錄“醫藥采購平台—耗材交易”,點擊“帶量合同管理-帶量合同申報”模塊申報查看,點擊“帶量合同管理-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簽訂列表”模塊確認合同內(nei) 容,簽訂三方電子交易合同。具體(ti) 操作方法請參照附件操作手冊(ce) 。
時間安排:2023年12月20日-12月29日
四、相關(guan) 要求
請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生產(chan) 配送企業(ye) 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時間節點完成報量、配送關(guan) 係維護和合同簽訂等各項工作,確保2024年1月1日起醫用膠片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第二年度執行工作可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