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購買(mai) 2016年佛山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文件注意事項的通知
各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2016年佛山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文件於(yu) 2016年4月19日開始發售,請各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購買(mai) 采購文件前認真閱讀本注意事項,具體(ti) 如下:
一、本次集中采購規定,供應商“須是境內(nei) 生產(chan) 企業(ye) 、國(境)外生產(chan) 企業(ye) 境內(nei) 子公司、國(境)外生產(chan) 企業(ye) 授權的境內(nei) 總代理商、國(境)外生產(chan) 企業(ye) 或其境內(nei) 子公司(辦事處)授權的一級代理商,此一級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必須覆蓋全市”。
二、本次集中采購規定,“同一標的、同一質量層次裏,若同屬一集團公司,不同產(chan) 地的產(chan) 品,均視為(wei) 同一品牌;但不同的注冊(ce) 品牌可視為(wei) 不同的品牌;同一標的、同一質量層次、同一品牌的產(chan) 品隻接受一個(ge) 供應商申報”。
三、供應商必須委派本企業(ye) 或代理商的工作人員作為(wei) 被授權人甲或乙,持本人身份證及以下文件辦理購買(mai) 采購文件等相關(guan) 手續。
四、購買(mai) 采購文件所需文件:(1)營業(ye) 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2)生產(chan) (經營)許可證(副本)複印件或備案憑證複印件;(3)申報承諾函(包括附件);(4)供應商授權委托書(shu) ;(5)如申報進口產(chan) 品,還需提供進口產(chan) 品國(境)外生產(chan) 企業(ye) 或其境內(nei) 子公司(辦事處)對境內(nei) 一級代理商的授權書(shu) 或經銷協議複印件,辦事處出具申報產(chan) 品授權的,需同時提供生產(chan) 企業(ye) 對該辦事處有關(guan) 權限範圍的證明;(6)供應商與(yu) 代理商之間的經銷或代理授權協議(代理商的工作人員前來辦理須遞交)。所有文件必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五、采購文件發售時間:2016年4月19日—2016年5月6日(工作時間)。購買(mai) 采購文件後,我司工作人員才能根據取得的供應商序號,對供應商在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台注冊(ce) 的賬號進行關(guan) 聯開通使用,才能進行本次集中采購的數據申報和申報文件製作,請各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盡早前來購買(mai) 采購文件。
六、采購文件工本費:150元/份(采購文件售後不退)。
七、采購文件發售地點:廣東(dong) 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八、聯係人:鍾先生、林先生;
谘詢電話:0757-83636010、83636083;
傳(chuan) 真:0757-83636088;
電子郵箱:fshcb@126.com。
廣東(dong) 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