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做好2016年廣東(dong) 省佛山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機構、各成交供應商:
根據《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guan) 於(yu) 順延2016年佛山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成交合同交易期的通知》(佛人社〔2018〕13號),2016年佛山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的成交合同交易期已從(cong) 2018年3月1日起順延至2018年佛山市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成交結果正式執行。由於(yu) 相關(guan) 部門職能調整,為(wei) 做好順延期間的相關(guan) 采購工作,現將有關(guan) 日常審批工作通知如下:
1.日常審批工作,包括:非中標18新利手机(檢驗試劑)臨(lin) 時采購、集中采購變更(增加)配送商、成交產(chan) 品價(jia) 格下調、成交產(chan) 品換證和企業(ye) 更名換證等。
2.上述工作中原審批流程涉及監指委辦公室審批同意的,從(cong) 發文之日的次日起調整為(wei) 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醫保中心)審批同意,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hui) 辦公室)備案同意,相關(guan) 表格調整詳見附件。其他流程、表格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