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江門市公立醫療機構執行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政策情況研究分析項目
二、項目內(nei) 容
研究分析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落實國家、省集中采購藥品、18新利手机的情況,具體(ti) 如下:
(一) 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情況
1、調查匯總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在我市使用的各藥品采購平台的藥品采購具體(ti) 情況和醫療機構自主采購情況。
2、藥品采購費用變化情況。
(1)統計分析各醫療機構藥品采購總費用及全市藥品采購總費用的變化情況;
(2)統計分析各醫療機構藥品在我市使用的各藥品采購平台采購額占各自采購總量的占比,全市在各采購平台的采購額占全市采購總量的占比;
(3)統計分析藥品集中采購後價(jia) 格變化情況及對醫保基金、參保人費用減負情況。
3、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1)分析各藥品采購平台配送情況;
(2)調查醫療機構國家醫保談判藥、國家組織集中采購藥品的供應保障情況;
(3)分析集中采購後,我市參保人常用藥品的供應保障情況和下一步外配處方供藥範圍重點藥品範圍;
(4)外配處方定點零售藥店供應藥品的進、銷、存情況分析,基金支出、藥品供應和價(jia) 格執行情況分析。
4、藥品回款情況。
(二)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情況
1、調查匯總全市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在平台采購的具體(ti) 情況和醫療機構自主采購情況。
2、18新利手机采購費用變化情況。
(1)統計分析各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總費用及全市18新利手机采購總費用的變化情況;
(2)統計分析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後價(jia) 格變化情況及對醫保基金和參保人費用減負情況。
3、調查各公立醫療機構在平台采購18新利手机後,各相關(guan) 企業(ye) 的供應保障情況。
4、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結算情況。
(三)我市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自願參與(yu) 采購平台采購的情況
(四)國家、省、市交辦的關(guan) 於(yu) 藥品、18新利手机統計、測算、分析等工作
三、項目服務時間
項目服務時間為(wei) :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其中2021年6月底前的執行情況分析應於(yu) 2021年8月底前完成;2021年下半年每月分析一次,原則上於(yu) 次月月底前完成。2022年2月底前完成2021年年度分析報告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完善江門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的政策建議。
四、項目經費
本次服務報價(jia) 最高限價(jia) 為(wei) 人民幣9萬(wan) 元。報價(jia) 不得違反有關(guan) 法律法規。項目經費采用分期支付辦法,在簽訂合同後,首次按項目經費總額的90%支付給服務方,作為(wei) 項目啟動經費;在約定時間內(nei) 服務方完成項目並通過驗收的,支付餘(yu) 下10%的項目經費。若有異議,則協商進行結算。
五、資質要求
(一)服務方應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譽;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ei) 注冊(ce) 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e) 執照(或事業(ye) 單位法人證書(shu) ,或社會(hui) 團體(ti) 法人登記證書(shu) )、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如已辦理了多證合一,則僅(jin) 需提供合證後的營業(ye) 執照)。
(二)服務方具有從(cong) 事類似項目業(ye) 績,具有良好的信譽和服務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六、提供材料
(一)單位資質資格的簡介和證明材料。
(二)響應服務內(nei) 容和用戶需求的具體(ti) 方案。
(三)服務合同草案。
(四)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有關(guan) 項目服務文件必須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蓋服務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ce) 並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項目名稱、服務單位名稱並加蓋服務單位公章。
七、確定中選服務方
若有多家供應商競投,采購方成立政府采購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將綜合考慮有政府部門或相關(guan) 服務工作經驗者優(you) 先確定為(wei) 成交供應商。
八、違約責任
服務方須對采購方任何有關(guan) 的資料保密,未經采購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務方存在以下違約行為(wei) 則終止合同,賠付采購方全部項目支付資金:
(一)不接受采購方的監管。
(二)服務態度惡劣,給采購方造成了嚴(yan) 重影響。
(三)沒有按照采購方要求的數量、質量、時間和內(nei) 容完成服務,經雙方協調還是不能按時完成。
(四)中選後將服務項目外包其他單位。
(五)不服從(cong) 采購方對數據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經采購方同意,直接或間接以告知、公布、發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項目的有關(guan) 數據。
九、采購方聯係方式
單位名稱: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聯係地址:江門市堤東(dong) 路93號2樓
聯 係 人:蔡小姐
聯係電話:0750-3992982
十、公告時間
有效時間為(wei) 2021年7月9日-13日(3個(ge) 工作日),截止後不再受理報名。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