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為(wei) 進一步做好18新利手机上線新招采子係統相關(guan) 工作,提升醫藥集中采購標準化規範化水平,根據《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18新利手机新招采子係統注冊(ce) 認證與(yu) 資質信息集中維護的通知》(粵醫保便函〔2023〕254號)以及《深圳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關(guan) 於(yu) 做好18新利手机上線新招采子係統相關(guan) 工作的通知》要求,請各18新利手机(含試劑,下同)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統一通過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以下簡稱新招采子係統)開展企業(ye) 資質注冊(ce) 認證和產(chan) 品資質信息維護工作,具體(ti) 要求如下:
一、企業(ye) 注冊(ce) 認證和資質維護
(一)企業(ye) 範圍
在深圳陽光平台進行線上交易的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二)注冊(ce) 認證
尚未在新招采子係統注冊(ce) 認證的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應按照《企業(ye) 賬號申領和經辦人賬號賦權操作指引》(詳見附件1)有關(guan) 操作指引進行注冊(ce) 認證,新招采子係統已注冊(ce) 認證的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無需重複認證。
(三)資質信息維護
資質信息維護包括企業(ye) 基礎信息和耗材相關(guan) 資質信息,已完成注冊(ce) 認證的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登錄新招采子係統(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進入“用戶基礎設置”進行用戶信息維護操作,操作指引和相關(guan) 要求詳見附件2。
二、產(chan) 品資質信息維護
(一)產(chan) 品範圍
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應按要求對我市醫療機構在用且已獲得國家醫保信息業(ye) 務編碼的18新利手机進行維護。
對於(yu) 國家醫保信息業(ye) 務編碼已覆蓋但尚未取得醫保編碼的18新利手机,應盡快登錄國家醫保信息業(ye) 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平台(https://code.nhsa.gov.cn/hc/login.html)申報獲得18新利手机醫保編碼。
(二)信息維護
產(chan) 品資質信息包括注冊(ce) 備案證信息、說明書(shu) 、技術要求和代理授權(境外產(chan) 品須提供)等相關(guan) 信息,相關(guan) 企業(ye) 應按照《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資質信息維護操作指引》(詳見附件3)有關(guan) 操作指引和要求進行維護提交。
三、時間安排
(一)企業(ye) 注冊(ce) 認證和資質維護集中維護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產(chan) 品資質信息集中維護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按照“帶碼招標、帶碼采購、帶碼結算”的要求,請各有關(guan) 企業(ye) 高度重視新招采子係統注冊(ce) 認證和資質信息維護工作,新招采子係統維護的企業(ye) 信息和產(chan) 品資質信息將同步省內(nei) 各采購平台,無需在省內(nei) 各采購平台再次維護,實行“一端維護、全省通用”模式。自2024年2月1日起,已賦國家醫保信息業(ye) 務編碼的18新利手机,深圳陽光平台將不再單獨受理資質維護(含已申請但尚未完成掛網程序的產(chan) 品)。已在深圳陽光平台掛網交易的18新利手机,應在集中維護時間內(nei) 完成維護提交,優(you) 先審核集中維護時間內(nei) 提交的資質信息,其中產(chan) 品資質信息按照先集采後議價(jia) 掛網的順序審核。未在集中維護時間內(nei) 完成維護提交,從(cong) 而導致無法在深圳陽光平台掛網交易的,生產(chan) 企業(ye) 責任自負。
(二)新招采子係統的產(chan) 品資質信息初始化數據為(wei) 國家醫保代碼庫數據最新數據,各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應仔細核對本企業(ye) 申報產(chan) 品資質信息數據,如與(yu) 國家醫保信息業(ye) 務編碼數據庫不一致的數據,請盡快同步在國家醫保信息業(ye) 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平台進行更新維護,確保數據準確性和一致性;沒有醫保編碼的18新利手机將無法在深圳陽光平台掛網交易(國家醫保代碼尚未覆蓋的品類除外),從(cong) 而導致醫療機構無法下單采購的,生產(chan) 企業(ye) 責任自負。
(三)企業(ye) 須對提交及填報的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對提交及填報虛假材料的企業(ye) ,一經查實或經舉(ju) 報核實的,將依據相關(guan) 規定嚴(yan) 肅處理,相應責任由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自行承擔。
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