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 藥采中心字〔2025〕255號
各相關(guan) 單位:
為(wei) 做好協議期滿18新利手机接續續約及過渡期采購工作,切實保障臨(lin) 床需求,根據工作安排,現將相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一)機構範圍
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jun) 隊醫療機構),鼓勵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主動參與(yu) 。
(二)18新利手机範圍
1.接續采購範圍:心髒起搏器、骨科創傷(shang) 、骨水泥、心髒介入電生理、腔鏡吻合器、口腔正畸托槽、冠脈導引導管、冠脈擴張球囊、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等9類18新利手机。
2.續約采購範圍:人工關(guan) 節、一次性使用鼻胃管、一次性使用鼻胃腸管、一次性使用靜脈營養(yang) 袋、一次性使用負壓引流護創材料(海綿)、2023年體(ti) 外診斷試劑等6類18新利手机。
3.過渡期采購範圍:人工耳蝸、外周血管支架、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冠脈導引導絲(si) 等4類。
二、采購周期
(一)接續續約時間: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過渡期采購時間
過渡期采購範圍內(nei) 的18新利手机,將繼續執行原帶量采購中選結果。人工耳蝸、外周血管支架、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協議期延續至2026年6月30日。冠脈導引導絲(si) 不設協議期,直至接續采購中選結果執行。
三、約定采購量、供應企業(ye) 和價(jia) 格
人工關(guan) 節同產(chan) 品係統類別協議采購量原則上按照不低於(yu) 前一年整體(ti) 實際采購量的95%,且不低於(yu) 同中選企業(ye) 首年協議采購量,允許續簽需求量在同企業(ye) 產(chan) 品係統類別的不同中選產(chan) 品係統間調整。醫療機構如擬采購首年未報量的中選產(chan) 品係統,可新增采購需求量,並與(yu) 企業(ye) 簽訂采購協議。其他類接續續約18新利手机,原則上按照上一年度協議采購量執行。接續續約及過渡期采購的中選產(chan) 品,由原中選企業(ye) 按照中選價(jia) 格繼續供應。
四、工作內(nei) 容
(一)配送關(guan) 係調整。原則上均沿用現有配送關(guan) 係開展采購。確需變更配送關(guan) 係、新增配送區域或新增配送企業(ye) 的需在協議簽訂前,按要求登錄【內(nei) 蒙古醫保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子係統】(以下簡稱“招采子係統”),【耗材交易結算】-【配送關(guan) 係管理】建立配送關(guan) 係。醫療機構將中選耗材勾選至常用采購目錄,並為(wei) 中選耗材從(cong) 已建立配送關(guan) 係的配送企業(ye) 中選定。
(二)電子協議簽訂。各單位於(yu) 2025年12月26日起登錄招采子係統【耗材交易結算】開展協議簽訂工作。醫療機構分別與(yu) 自治區藥采中心簽訂《內(nei) 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yu) 醫藥企業(ye) 直接結算委托(電子)協議》,與(yu) 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及生產(chan) 企業(ye) 委托的配送企業(ye) 簽訂《帶量采購耗材購銷三方協議》,與(yu) 生產(chan) 企業(ye) 委托的配送企業(ye) 、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及自治區藥采中心簽訂《內(nei) 蒙古自治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基金與(yu) 醫藥企業(ye) 直接結算(電子)協議》,其中已簽訂過相關(guan) 協議且協議責任主體(ti) 無變化的無需重複簽訂。
(三)采購貨款預撥。各統籌區依據預撥貨款的通知,及時預撥中選耗材貨款,確保醫療機構在預撥貨款額度內(nei) 開展采購。
(四)企業(ye) 結算賬戶信息報送。
1.2026年1月9日前,配送企業(ye) 登錄內(nei) 蒙古醫保公共服務平台維護配送企業(ye) 結算賬戶信息,操作步驟參照《結算賬戶登記操作手冊(ce) 》(附件)。
2.企業(ye) 提供的銀行賬戶作為(wei) 自治區藥械款唯一收款賬戶,同一企業(ye) 隻需提供一個(ge) 銀行賬戶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采購及入庫
醫療機構對所采購耗材產(chan) 品應當按照購銷三方協議規定的質量要求進行驗收和使用,並通過招采子係統采購中選耗材產(chan) 品並核驗發票,票貨相符的及時驗收入庫。
(二)貨款結算
中選耗材產(chan) 品入庫後係統自動生成結算單,醫療機構應在15日內(nei) 進行財務章和法人章簽章,未如期簽章係統自動納入結算。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確保中選耗材產(chan) 品入庫後次月底前付款,各相關(guan) 單位可在自治區藥采結算係統下載銀行出具的各類回單分別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六、其他事宜
各盟市要密切關(guan) 注涉及重點人群的集采產(chan) 品落地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上報自治區。
本通知其他未盡事宜遵照國家組織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相關(guan) 文件及協議約定執行。如遇國家或自治區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
七、聯係方式
業(ye) 務谘詢:0471-4907213
配送審核:0471-4908367
賬戶信息:0471-4938206
內(nei) 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