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相關(guan) 企業(ye) :
我市參加的國家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接續)第二年采購協議將於(yu) 2025年1月31日結束,根據《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後接續采購執行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5號)要求及工作部署,為(wei) 確保第二年采購協議期滿後平穩有序銜接第三年采購協議期,現就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協議簽訂主體(ti)
(一)醫療機構。我市已填報冠脈支架接續第三年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
(二)中選企業(ye) 。國家組織冠脈支架接續采購中選企業(ye) 。
(三)配送企業(ye) 。由中選企業(ye) 自主選擇的中選產(chan) 品配送企業(ye) 。
二、協議簽訂產(chan) 品
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產(chan) 品為(wei) 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接續)中選產(chan) 品。
三、協議采購量及采購協議期
(一)協議采購量。第三年協議采購量為(wei) 醫療機構填報的第三年采購需求量(詳見附件)。
(二)采購協議期。第三年采購協議期為(wei)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四、協議簽訂方式
協議簽訂主體(ti) 通過深圳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和監管平台(網址:https://yyhc.szggzy.com:9000/sso/login.html,以下簡稱深圳陽光平台)簽訂購銷三方協議,明確品種、數量、價(jia) 格、供貨時限、付款程序和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並應按要求嚴(yan) 格執行18新利手机網上(線上)采購。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協議簽訂主體(ti) 應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按要求簽訂購銷協議。
(二)在醫療機構與(yu) 中選企業(ye) 簽訂采購協議後,我中心將按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50%預付醫保基金預付款給定點醫療機構。
(三)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及時開放深圳陽光平台係統,組織采購各方續簽合同,同時做好後續采購監管工作,及時提醒醫療機構在采購期內(nei) 完成協議采購量;加強對非中選產(chan) 品的掛網價(jia) 格管理,將非中選載藥合金支架和不鏽鋼支架掛網價(jia) 格高線設置為(wei) 2850元/個(ge) 。對超出價(jia) 格高線的產(chan) 品,實施備案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