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實施細則(試行)》(蘇醫保發〔2020〕22號)、《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18新利手机備案采購工作的通知》(蘇醫保發〔2020〕60號)等文件要求,經公立醫療機構申報、市醫保局初審、專(zhuan) 家評審等程序,現將宿遷市公立醫療機構申報的普通18新利手机和檢驗檢測試劑備案采購審核結果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為(wei)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
如對公示內(nei) 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nei) 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訴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sqsjgzc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應真實有效,不得惡意申訴。
聯係電話:0527-84368158
宿遷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