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高新區衛健醫保局,東(dong) 盟-經開區人社局,經開區勞動人事局,市醫保中心,市醫療救助和醫藥招采中心,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結果執行準備工作的通知》,請你們(men) 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通過“廣西藥品集團采購服務平台”,於(yu) 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購銷合同的簽訂工作。各單位務必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完成相關(guan) 工作,確保下一步國家組織人工關(guan) 節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南寧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