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 貫徹落實我市惠企政策有關(guan) 精神,現對符合條件的企業(ye) 因使用電子政務平台而發生的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數字證書(shu) )費用,由政府統一返還。具體(ti) 公告如下:
一、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兩(liang) 個(ge) 條件的企業(ye) ,可申請返還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數字證書(shu) )費用:
(1)在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我市辦理了第三方電子認證(數字證書(shu) )業(ye) 務(包括申請、續期、變更、補辦)並產(chan) 生費用。
(2)在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我市電子政務平台使用上述數字證書(shu) 辦理過業(ye) 務。
二、申請時間
企業(ye) 申請起始時間為(wei) :即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
三、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
一般推薦線上辦理,企業(ye) 可持有效數字證書(shu) 登錄我市數字證書(shu) 費用返還申請係統(網址:https://cerrefund.zsj.sz.gov.cn:8800/dist/index.html#/user/login),操作詳見《深圳市數字證書(shu) 費用返還申請係統操作手冊(ce) 》(見附件1)。
(二)線下申請
如存在企業(ye) 注銷、變更或數字證書(shu) 過期、丟(diu) 失等特殊情況,可由企業(ye) 法定代表人/企業(ye) 負責人持有效身份證到4家數字證書(shu) 機構辦理點(見附件2)提交返還申請。現場申請數字證書(shu) 費用返還須提交以下資料:
1.企業(ye) 營業(ye) 執照原件及複印件(簽字按指紋)、企業(ye) 注銷或變更的有關(guan) 證明材料;
2.企業(ye)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簽字按指紋);如果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wei) 港、澳、台人士或外國人,則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nei) 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護照;合夥(huo) 企業(ye) 執行事務合夥(huo) 人為(wei) 機構的,則提供委派代表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企業(ye)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本人銀行卡原件及複印件(簽字按指紋);合夥(huo) 企業(ye) 執行事務合夥(huo) 人為(wei) 機構的,則提供申請單位的開戶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
(三)進度查詢
線上、線下申請都可通過我市數字證書(shu) 費用返還申請係統查詢進度(網址:https://cerrefund.zsj.sz.gov.cn:8800/dist/index.html#/user/login),操作詳見《深圳市數字證書(shu) 費用返還申請係統操作手冊(ce) 》(見附件1)。
四、其他事項
谘詢電話:深圳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深圳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