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陝西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陝醫保函〔2024〕150號)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即日起撤銷省采購平台2024年1月1日前生成的、至今仍未產(chan) 生配送金額的18新利手机(組件)掛網資格(詳見附件),撤銷後半年內(nei) 不得再申請掛網。
如有異議,可於(yu) 2026年1月19日前攜帶法人授權書(shu) 及相關(guan) 證明材料遞交至陝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區長安北路14號)一樓受理大廳6、7號窗口。
陝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