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醫療保障管理局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2017年18新利手机采購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的通知》
二級以上定點公立醫療機構:
根據《福建省衛計委轉發國家衛計委等9部委關(guan) 於(yu) 印發2017年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zhuan) 項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閩衛醫正函【2017】577號)有關(guan) 精神,經研究,決(jue) 定開展18新利手机管理監督檢查工作,具體(ti) 內(nei) 容通知如下:
一、檢查單位
各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
二、重點檢查內(nei) 容
(1)平台陽光采購情況;(2)集中招標采購執行情況;(3)18新利手机管理製度建設情況;(4)18新利手机價(jia) 格執行情況。
三、檢查方式
(1)自查。各公立醫療機構要根據以上重點檢查內(nei) 容,仔細排查梳理18新利手机購銷行為(wei) 存在的問題,認真查找原因並製訂整改措施,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各醫療機構要在2017年11月10日前書(shu) 麵上報自查自糾情況和《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自查自糾情況表》(見附件)。
(2)抽查。我局將視自查情況對部分公立醫療機構進行抽查核實,自查自糾報告不全麵,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將矛以通報,並上報省醫保辦。
(3)平台數據分析。我局將對公立醫療機構上報的數據與(yu) 平台上的數據進行比對分析,加強網上監督,推動18新利手机陽光采購。
(4)結果運用。本次監督檢查結果納入年底公立醫療機構年度院長績效考核指標體(ti) 係。
聯係人:周紅珊 電話:2890069 郵箱:ptyxcg@163.com
莆田市醫保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