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醫保局、衛生健康局,欽州港區社保中心、社會(hui) 事務局,市醫保中心,市直各醫療衛生機構:
現將《自治區醫保局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guan) 於(yu) 印發〈廣西藥械集中采購帳號申辦與(yu) 注銷工作規則〉的通知》(桂醫保發〔2020〕37號)轉發給你們(men) ,並就工作落實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高度重視,確保工作順利落實
各相關(guan) 單位要盡早落實責任,明確專(zhuan) 人負責。及時學習(xi) 藥械集中采購賬號申辦與(yu) 注銷工作的相關(guan) 規定及流程,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單位為(wei) 獨立法人的醫療衛生機構,將申請表報送本級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二)申請單位為(wei) 非獨立法人實體(ti) 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由其所屬法人單位對申請表確認蓋章後再送本級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三)申請單位為(wei) 非獨立法人實體(ti) 藥品生產(chan) 或藥品經營企業(ye) 的,應由其所屬法人單位對申請表確認蓋章後再送本級醫保經辦部門審核。
二、統籌規劃,確保材料上報完整
各相關(guan) 單位要按照材料清單及要求逐項準備,確保上報材料完整。
三、認真審核,確保材料真實準確
各相關(guan) 單位在填報申辦或注銷材料時要對上報的材料內(nei) 容認真審核,上報材料中嚴(yan) 禁有虛假、過期或失效材料情況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