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深改委治理18新利手机的整體(ti) 思路,我市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製定印發了《關(guan) 於(yu) 開展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的實施意見》,現就有關(guan) 政策解讀如下。
一、文件總體(ti) 框架
《實施意見》主要分為(wei) 總體(ti) 目標、主要任務、組織保障三個(ge) 部分。
二、文件主要內(nei) 容
(一)主要目標
建設南京市18新利手机陽光監管平台,強化18新利手机綜合監管,實現18新利手机網上集中采購、集中結算,陽光運行,實施18新利手机“招標、采購、配送、結算、使用、支付”全流程精準、實時、閉環監控管理,隔斷醫院醫生腐敗汙染源,促進行業(ye) 健康有序發展。
目標分三階段實施,目前,南京市18新利手机陽光監管平台已經完成總體(ti) 設計、整體(ti) 建設,8月30日已經上線試運行,已經實現18新利手机招標係統、價(jia) 格信息係統、醫保信息係統和市屬10家三級醫療機構信息係統互聯互通;11月底,實現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的互聯互通;2020年開始,完成藥品監管係統並入,全麵實現所有定點醫療機構藥品、18新利手机陽光運行。
(二)主要任務
1.構建陽光采購新機製。加強18新利手机管理,執行國家統一的18新利手机分類和編碼標準。推進編碼使用,實現監管平台、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之間的信息互通。完善18新利手机招標采購係統、18新利手机價(jia) 格信息係統、醫院信息係統、醫保信息係統功能,集成融合四個(ge) 分散獨立信息係統涉及到的18新利手机信息數據,建設南京市18新利手机陽光監管平台。
2.實行18新利手机網上集中采購。主要四種方式:一是實施最低價(jia) 網上采購,即定點醫療機構按監管平台公布的18新利手机最低價(jia) 格網上集中采購;二是實施價(jia) 格談判網上采購,即對“價(jia) 格高、使用量大”的醫保目錄內(nei) 18新利手机,組織南京地區定點醫療機構,與(yu) 生產(chan) 供應企業(ye) 進行價(jia) 格談判,定點醫療機構按談判結果網上采購;三是實施帶量網上采購,即選擇臨(lin) 床使用量大、采購金額高具有競爭(zheng) 性的高值18新利手机,組織醫療機構開展帶量采購,聯合議價(jia) ,定點醫療機構按談判結果網上采購;四是加強應急和備案采購管理,即醫療機構一個(ge) 年度內(nei) 臨(lin) 床急需的18新利手机,三級醫療機構網下采購最高不超過上年18新利手机采購總金額2%,其它醫療機構最高不超過上年18新利手机采購總金額1%;對應用新技術的18新利手机,通過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評審、議價(jia) 後,定點醫療機構實施備案網上采購。
3.實施18新利手机收支集中結算管理。按照“統一、規範、高效”的原則,在市醫藥集中采購保障中心設立專(zhuan) 門賬戶,統一18新利手机收支集中結算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嚴(yan) 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貨款。
4.取消18新利手机加成。按照省醫保局統一部署,取消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加成,2019年底前實現全部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零差率”銷售,18新利手机銷售價(jia) 格按采購價(jia) 格執行。
5.發揮醫保支付引導和約束作用。為(wei) 配合18新利手机采購改革,明確發揮醫保支付引導和約束作用,一是建立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與(yu) 醫保支付政策聯動機製。將定點醫療機構的18新利手机采購、使用、結算等納入協議管理和年度考核,推進18新利手机支付標準、比例等政策協同改革,對帶量采購的18新利手机貨款,確定醫保基金按總費用的30%-50%比例預付給采購醫療機構,實現以量換價(jia) ;對因主動降價(jia) 、議價(jia) 談判、規範使用等降低的總醫療費用,不調低當年度醫保預算總額;對定點醫療機構不按期回款、變相延長貨款支付周期等行為(wei) ,通過協議管理予以約束;對定點醫療機構不按規定執行,自行網下采購的18新利手机,醫保基金不予支付。二是建立醫保支付動態調整機製,醫保支付與(yu) 醫院使用帶量集中采購對接,帶量集中采購的18新利手机周期內(nei) 醫保支付標準不降低,運用醫保支付政策,促進定點醫療機構積極使用價(jia) 格談判、帶量集中采購品種。三是促進18新利手机規範使用,推行總額控製下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探索將18新利手机整體(ti) 打包並入醫療服務項目或單病種收費項目之中,建立定點醫療機構“結餘(yu) 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製,建立醫院和醫師使用耗材信息“成績單”監測報告製度,促進18新利手机規範使用。
6.強化綜合監督管理。主要包括:一是建立監管處置機製,通過監管平台發現醫院采購、醫囑處方、醫保支付及供貨企業(ye) 等各種異常行為(wei) 實行預警、調查核實,直至問責處理。二是強化定點醫療機構對18新利手机采購使用的主體(ti) 責任,堅決(jue) 杜絕18新利手机采購不正當行為(wei) ,禁止標外采購、違價(jia) 采購、非規定渠道采購和網下交易,對高值18新利手机使用超過同學科平均水平的醫生,進行病例的追溯再評價(jia) 。三是落實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供應主體(ti) 責任,按照購銷合同建立生產(chan) 企業(ye) 應急儲(chu) 備、庫存和停產(chan) 報告製度,對配送率低、屢犯不改的企業(ye) ,取消中標、掛網資格。四是建立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流通、使用的失信懲戒製度,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實施失信懲戒。五是強化製度監督,健全內(nei) 部製約、外部監督機製和責任追究等製度,實行監督的再監督機製。
同時,《實施意見》還明確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製、強化製度監督三項保障措施,確保《實施意見》貫徹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