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局、市醫保基金中心、市醫保服務行為(wei) 監測中心、市醫保數據技術中心、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
現將《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落實超聲刀頭和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糖代謝等生化類檢測試劑、 可吸收性外科縫線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閩醫保〔2025〕27號)轉發給你們(men) ,請各縣(市)區醫保局督促轄區內(nei) 醫療機構嚴(yan) 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超聲刀頭和預充式導管衝(chong) 洗器、糖代謝等生化類檢測試劑、 可吸收性外科縫線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做好協議簽訂與(yu) 采購落實相關(guan) 工作。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