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的《關(guan) 於(yu) 執行京津冀新冠肺炎相關(guan) 檢測試劑聯合采購結果的通知》(吉醫保發〔2020〕4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工作,決(jue) 定執行由北京市醫藥集采中心組織發布的“京津冀魯聯盟新型冠狀病毒相關(guan) 檢測試劑聯合采購價(jia) 格聯動結果”(以下簡稱“京津冀魯價(jia) 格聯動結果”,詳見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參與(yu) 京津冀魯新冠肺炎相關(guan) 檢測試劑聯合采購價(jia) 格聯動的相關(guan) 企業(ye)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9日止,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shu) 》(附件2)和《企業(ye) 價(jia) 格確認函》(附件3)到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確認聯動結果。
二、“京津冀魯價(jia) 格聯動結果”中的產(chan) 品,首次在吉林省掛網的,需企業(ye) 確認按照“京津冀魯價(jia) 格聯動結果” 在吉林省掛網執行;已在吉林省掛網且價(jia) 格需要下調的,企業(ye) 要確認按照新的聯動價(jia) 格結果執行;如企業(ye) 不確認聯動結果,視為(wei) 放棄在吉林省的掛網。
三、“京津冀魯價(jia) 格聯動結果”將於(yu) 2021年10月15日正式執行。
四、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來訪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並按要求保持安全距離。中高風險等級地區及中高風險等級地區旅居史的,可委托其他人員現場遞交材料。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