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18新利手机相關(guan) 企業(ye) :
根據《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優(you) 化完善藥品和耗材掛網規則強化價(jia) 格監測的通知》(粵醫保函〔2023〕144號)關(guan) 於(yu) 嚴(yan) 格貫徹落實醫保編碼的落地應用規定,做到帶碼掛網、帶碼招標、帶碼采購,現將深圳18新利手机陽光交易和監管平台(以下簡稱“深圳陽光平台”)進一步規範國家醫保18新利手机分類與(yu) 代碼(以下簡稱國家醫保編碼)應用有關(guan) 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維護範圍
尚未在深圳陽光平台更新維護國家醫保編碼信息的18新利手机(國家尚未覆蓋的耗材品類除外)。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
三、操作路徑
登錄深圳陽光平台—耗材基礎庫—產(chan) 品管理—產(chan) 品標化申請—選擇對應產(chan) 品“申請標化”。
四、有關(guan) 要求
(一)屬於(yu) 國家醫保編碼已覆蓋的品類但尚未獲得國家醫保編碼的掛網18新利手机,企業(ye) 應盡快在國家醫保信息業(ye) 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平台申報,具體(ti) 詳見附件1和附件2,審核通過後及時在深圳陽光平台進行維護。
(二)請各18新利手机企業(ye) 重視國家醫保18新利手机編碼的維護工作,逾期未維護的,深圳陽光平台將予以產(chan) 品清理,未按時維護而影響後續采購交易的,相應責任由企業(ye) 自行承擔。
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