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衛生計生委關於啟動血管介入類18新利手机網上集中采購的通知
各市(行署)、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局),省農(nong) 墾總局、森工總局衛生局,委直屬(管)相關(guan) 醫療單位:
為(wei) 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采購行為(wei) ,根據《黑龍江省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實施方案》(黑衛藥政發〔2016〕99號),我省完成了血管介入類18新利手机掛網工作,並在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公布掛網結果。現將醫療機構血管介入類18新利手机網上采購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一)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包括政府、國有企業(ye) (含國有控股企業(ye) )等所屬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二)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xiang) 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村衛生室;
(三)鼓勵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參加采購。
二、執行時間
從(cong) 即日起,醫療機構必須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做好網上采購相關(guan) 準備工作,並於(yu) 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執行血管介入類18新利手机網上采購。
三、限價(jia) 原則
(一)醫療機構自行選擇掛網產(chan) 品,鼓勵醫療機構與(yu) 企業(ye) 進行價(jia) 格協商,按照“帶量采購、量價(jia) 掛鉤”原則,與(yu) 掛網生產(chan) 企業(ye) 議定價(jia) 格,其成交價(jia) 格不得高於(yu) 該產(chan) 品全國最低中標價(jia) (掛網價(jia) )。
(二)醫療機構采購18新利手机應綜合考慮18新利手机品牌、品種、數量、價(jia) 格及供應企業(ye) 提供的真實、有效的參考價(jia) ,鼓勵采購國產(chan) 18新利手机。
四、采購程序
(一)醫療機構依據掛網品種目錄信息,根據采購數量、回款周期等要素與(yu) 掛網生產(chan) 企業(ye) 合理議定價(jia) 格。
(二)醫療機構必須真實、及時填寫(xie) 成交品種、規格、型號、價(jia) 格和數量等相關(guan) 信息,嚴(yan) 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購。
(三)醫療機構對配送的18新利手机產(chan) 品應嚴(yan) 格按照有關(guan) 規定進行驗收、入庫。
五、動態管理
結合工作實際,對掛網目錄和限價(jia) 進行動態管理。
(一)目錄動態管理。
結合工作實際,原則上每半年對掛網目錄調整一次。
(二)價(jia) 格動態管理。
掛網周期內(nei) ,產(chan) 品的交易價(jia) 格將結合開展集中采購的所有省份中標價(jia) (掛網價(jia) )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遇有開展集中采購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標價(jia) (掛網價(jia) )低於(yu) 我省掛網價(jia) 格的,產(chan) 品生產(chan) 企業(ye) 須在價(jia) 格執行之日起30日內(nei) 將價(jia) 格提交至省衛生計生委,經審核後報領導小組進行調整。若企業(ye) 逾期不申報,經核查確認後,該產(chan) 品暫停掛網1年,並記入生產(chan) 企業(ye) 相關(guan) 誠信記錄。
(三)質量動態調整。對使用、配送等過程中發現質量安全問題的隨時予以調整。
六、監督管理
(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作為(wei) 本區域、本單位18新利手机網上集中采購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綜合協調,明確工作任務,落實人員職責,精心組織實施。
(二)自2017年5月12日起,醫療機構血管介入類18新利手机采購必須通過采購平台完成,嚴(yan) 禁醫療機構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購。
(三)醫療機構要加強內(nei) 部管理,避免在2017年5月12日前出現不良“大庫存”。
(四)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的監督管理,準確掌握采購、配送和使用情況,規範18新利手机的合理使用;發現違紀違規行為(wei) 的,要及時進行約談、警示通報,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整改的,將進行督查,按相關(guan) 規定給予嚴(yan) 肅處理。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上報委黑龍江省衛生計生委藥政處。
此次血管介入類18新利手机限價(jia) 掛網相關(guan) 信息詳見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網址:)。
黑龍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