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局,高新區人力資源部,市醫保局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市本級定點醫療機構、相關(guan) 定點民營醫療機構:
根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冠脈導引導管和冠脈導引導絲(si) 協議期滿接續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的通知》(冀醫保函〔2025〕21號)中有關(guan) 規定,為(wei) 做好中選結果在我市落地實施,現就有關(guan) 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購品種
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產(chan) 品為(wei) 冠脈導引導管和冠脈導引導絲(si) ,中選結果詳見附件。
二、采購主體(ti)
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軍(jun) 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按照定點協議管理要求參照執行。
三、采購周期及執行時間
2025年3月1日起,全市執行冠脈導引導管和冠脈導引導絲(si) 協議期滿接續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采購主體(ti) 通過河北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係統采購。
本次集采采購周期2年,可視情況延長。采購周期內(nei) 醫療機構完成協議采購量後,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ye) 仍應按中選價(jia) 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nei)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guan) 規定執行。
四、約定采購量和簽訂三方協議
約定采購量按照《冠脈導引導管和冠脈導引導絲(si) 協議期滿接續集中帶量采購工作方案》(采購文件編號:JX-HC2024-01)中相關(guan) 規則確定。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在每個(ge) 統籌區原則上可選擇不超過3家配送企業(ye) 。如確有需要,可向市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申請增加配送企業(ye) 數。中選企業(ye) 作為(wei) 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選擇配送能力強、規模大、覆蓋率高、信譽好的配送企業(ye) ,確保配送效率和服務質量。
2025年2月21日起,采購主體(ti) 、中選企業(ye) 、中選生產(chan) 企業(ye) 自主選定的配送企業(ye) ,通過河北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采管理係統簽訂三方電子購銷合同,明確權利義(yi) 務關(guan) 係。
五、配套政策措施
醫保支付標準、預付金、醫保資金結餘(yu) 留用等配套政策措施,按照承德市醫保局等7部門印發的《關(guan) 於(yu) 開展河北省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方案》(承醫保發〔2021〕8號)中相關(guan) 規定執行。
六、有關(guan) 工作要求
(一)加強風險防範
各縣(市、區)醫保部門要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建立醫藥價(jia) 格和招采信用評價(jia) 製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加強對本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落實工作中的信用監管,發現違規、違約行為(wei) 及時向市醫保局報告;要認真分析落實過程中可能產(chan) 生的風險,有針對性製定應對措施,做好相應工作。
(二)加強監督管理
各縣(市、區)醫保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指導醫療機構提前做好中選產(chan) 品備貨、庫存清理工作,確保自執行之日起,患者可在醫療機構按中選價(jia) 格購買(mai) 使用中選產(chan) 品。監督醫療機構暢通中選產(chan) 品進院渠道,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優(you) 先使用中選產(chan) 品。
(三)加強宣傳(chuan) 工作
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ti) ,大力宣傳(chuan) 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的重要意義(yi) ,加強對相關(guan) 政策措施的解讀,加深醫務人員和患者對中選產(chan) 品的認同感。密切監測網絡輿情,及時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
承德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