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市(地)醫療保障局,相關(guan) 醫療機構:
浙江省牽頭開展的冠脈血管內(nei) 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wei) 3年,根據《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冠脈血管內(nei) 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兩(liang) 類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執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為(wei) 進一步做好采購執行工作,現就相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實協議采購量
第一采購年度結束後,醫療機構無需重新報量,原則上采購
周期內(nei) 總采購量應為(wei) 首年協議采購量的3倍,每年協議采購量不低於(yu) 前一年整體(ti) 實際使用量的95%,同產(chan) 品類別同中選企業(ye) 第二年度協議采購量不低於(yu) 上年協議采購量的90%。醫療機構如擬采購首年未報量的中選產(chan) 品,可新增采購需求量,並與(yu) 企業(ye) 簽訂采購協議。
二、履行合同約定
醫療機構應嚴(yan) 格按合同要求完成各年度協議采購量,未完成的量累計到周期內(nei) 下一年度,在尊重臨(lin) 床實際的前提下,采取切實可行措施促進協議量執行。醫療機構因特殊原因下調采購量的,須提交書(shu) 麵說明材料及需調整的采購量,經市級醫保部門審核同意後報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備案調整。
三、加強監測督促
各市(地)醫保局要加強醫療機構采購情況監測,引導醫療機構優(you) 先使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對監測發現執行存在問題的醫療機構,采取多種措施加強中選產(chan) 品采購使用管理,督促未進院中選產(chan) 品盡快進院采購使用、完成進度滯後的中選產(chan) 品加快執行。
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