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第二輪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暨帶量采購項目中標產(chan) 品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滁州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第二輪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暨帶量采購實施方案》(滁衛藥【2016】183號)和《滁州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第二輪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暨帶量采購項目招標文件》(招標編號:CZCG201609-146)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規定,滁州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第二輪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招標暨帶量采購項目於(yu) 2016年9月21日發布公告,2016年11月11日開標,2016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8日評審專(zhuan) 家對所有投標產(chan) 品進行了評審。現將中標品種公示如下:
公示地址:
公示期: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
供應商認為(wei) 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自本公告發布截止日起7個(ge) 工作日內(nei) 以書(shu) 麵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複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nei) 作出答複的,供應商可以在答複期滿後15個(ge) 工作日內(nei) 向滁州市公共資源監督管理局監督檢查科提出投訴,監督檢查科聯係電話:0550-3019006,也可向滁州市監察局第三紀檢監察室反映,聯係電話:0550-3111323。質疑電話:滁州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 :0550-3060604
投訴書(shu) 應當包括以下內(nei) 容:
(一)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聯係方式;
(二)被投訴人的名稱;
(三)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
(四)相關(guan) 請求及主張;
(五)有效線索和相關(guan) 證明材料;
(六)質疑和質疑答複情況及相關(guan) 證明材料。
投訴書(shu) 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並附聯係人的授權委托書(shu) 和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否則,不予受理。
招標人:滁州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
代理機構:安徽衝(chong) 鋒信息技術有限公司(0551-65311145)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