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推薦2016年安徽省滁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評委候選人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市直有關(guan) 醫療衛生機構:
根據《滁州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采購實施暫行辦法》(滁衛招[2013]83號)和《滁州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第二輪18新利手机集中招標暨帶量采購實施方案》(滁衛藥[2016]183號)文件規定,為(wei) 保障我市醫療衛生機構18新利手机和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評審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決(jue) 定,組建滁州市第二輪18新利手机和檢驗試劑集中招標暨帶量采購項目評委庫。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原則
遵循公開、公正、科學、全麵的原則,由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推薦產(chan) 生。
二、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清正廉潔、客觀公正,有良好的職業(ye) 道德;
2.本人能以獨立身份參加18新利手机和檢驗試劑集中采購評審工作,服從(cong) 選派,按規定參加評審或談判會(hui) 議,嚴(yan) 格評審工作紀律,未在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任職(含顧問)或在醫療衛生機構銷售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
3.身體(ti) 健康,年齡不超過60周歲,在職工作人員;
4.沒有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5.了解國家有關(guan) 法律、法規、政策,熟悉本職專(zhuan) 業(ye) ,掌握本專(zhuan) 業(ye) 領域國內(nei) 外技術水平和發展動向。
(二)專(zhuan) 業(ye) 條件、類別
1.評委條件
(1)各技術專(zhuan) 業(ye) 類推薦人選須獲得中級技術職稱5年以上,並從(cong) 事本專(zhuan) 業(ye) 工作十年以上的醫療衛生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
(2)醫院管理類和藥械采購類推薦人選須從(cong) 事本專(zhuan) 業(ye) 或管理崗位工作五年以上,並熟悉、掌握18新利手机市場流通、價(jia) 格和采購等環節情況;
(3)帶量采購評委推薦人選,須滿足評委條件(2);
(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薦名單原則上不少於(yu) 本區域基層單位數量的三分之二。
2.專(zhuan) 業(ye) 類別。推薦的評委候選人專(zhuan) 業(ye) 類別與(yu) 18新利手机評比類別相對應,具體(ti) 分類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三、推薦程序
(一)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認真組織填寫(xie) 《滁州市18新利手机和檢驗試劑集中招標采購評委推薦表》(見附件1)和《滁州市18新利手机和檢驗試劑帶量采購評委推薦表》(見附件2)。請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各有關(guan) 醫療衛生單位從(cong) 滁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網站公告公示欄下載附件1和附件2填報,統一用A4紙打印。要嚴(yan) 格審查推薦人員的個(ge) 人簡曆、專(zhuan) 業(ye) 技術資格證書(shu) 和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合格者加蓋單位公章。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對所轄醫療衛生單位複核後報滁州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專(zhuan) 家由所在單位推薦初審後,直接報滁州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
(二)市衛生計生委會(hui) 同市公管局組織對推薦的專(zhuan) 家評委進行統一審核,由市公管局負責歸類管理。
四、相關(guan) 事宜
(一)各類別專(zhuan) 家的推薦名額不限,凡符合條件者都應填報。
(二)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務必於(yu) 2016年 10月12日前將相關(guan) 資料報滁州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 紙質版須加蓋公章),電子郵箱:yzb0550@126.com;聯係電話: 306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