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藥械采〔2016〕147號關(guan) 於(yu) 四川省2016年第一輪新增及增補高值18新利手机被投訴企業(ye) 遞交產(chan) 品澄清材料的通知
各相關(guan) 高值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根據《關(guan) 於(yu) 公示高值18新利手机2016年第一輪新增及增補擬掛網產(chan) 品參考價(jia) 格填報結果的通知》(川藥械采〔2016〕135號)要求,中心已於(yu) 2016年8月26日完成相關(guan) 投訴信息的整理工作。現將所涉企業(ye) 及其產(chan) 品遞交書(shu) 麵澄清、證明材料的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投訴及核查結果,請被投訴企業(ye) (詳見附件1)的經辦人攜帶授權委托書(shu) (詳見附件2)到我中心對產(chan) 品投訴及核查結果進行簽字確認。
二、對投訴信息不予確認的請遞交書(shu) 麵澄清、證明材料。
三、簽字確認或遞交相關(guan) 材料截止時間2016年9月7日17:00。
四、逾期未簽字確認或未遞交相關(guan) 材料的產(chan) 品視為(wei) 認同投訴並接受按川采聯辦〔2015〕18號文相關(guan) 條款處理。
地址: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成都市武侯區玉林南街2號502室)。
谘詢電話:(028)69061912、69061913。
見附件:
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