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醫改組【2016】15號 關於福建省三明市開展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試劑)聯合限價采購的通知
各縣(市、區)醫改領導小組、公立醫療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全麵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關(guan) 於(yu) 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和省委省政府《關(guan) 於(yu) 印發〈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綜合試點方案〉的通知》(閩委發〔2015〕3號)、市委市政府《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醫療衛生體(ti) 製改革工作的意見》(明委發〔2015〕3號)等文件精神,為(wei) 切實降低醫療成本,減輕群眾(zhong) 看病就醫負擔,抵製醫藥購銷領域商業(ye) 賄賂,預防和遏製腐敗行為(wei) 的發生,經研究決(jue) 定,委托三明市第一醫院開展公立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試劑)聯合限價(jia) 采購,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原則。按照“為(wei) 用而采,去除灰色、價(jia) 格真實”的原則,對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在用的18新利手机(試劑)進行聯合限價(jia) 采購。
二、采購範圍。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在用的18新利手机(試劑),采取按類別、分批次進行聯合限價(jia) 采購,第二批聯合限價(jia) 采購目錄具體(ti) 品種為(wei) 骨科(創傷(shang) 類)耗材。
二、報名時間。供應商報名起止時間:2016年6月12日8時至2016年7月7日17時整。具體(ti) 要求詳見附件。
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領導小組
2016年6月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