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提交的資質證明文件應能夠證明自己有資格參加投標,並說明中標後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標人具備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財務、技術、生產和服務能力; (2)購買標書時投標人應提供《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3)提供投標企業法人對投標人的授權書原件,帶紅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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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 200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