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藥采〔2014〕85號關(guan) 於(yu) 部分緊急采購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相關(guan) 事宜的通知
各相關(guan) 高值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
根據《關(guan) 於(yu) 完善部分緊急采購高值18新利手机掛網相關(guan) 手續的通知》(川基藥采〔2014〕62號)要求,四川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服務中心已經完成部分緊急采購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信息審核工作。現將相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結果提交企業(ye) 確認
請各相關(guan)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在2014年9月25日17:30之前對申報信息的審核結果進行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確認視為(wei) 自動放棄,將取消掛網資格。
二、已確認產(chan) 品網上填報相關(guan) 信息
請完成提交確認的企業(ye) 在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9日17:30以前登陸四川省藥械采購與(yu) 監管平台的四川省醫用集中掛網陽光采購係統(https://jco.scbid.gov.cn:7075)“內(nei) 部信息查看——產(chan) 品維護”,對提交確認產(chan) 品的全國範圍內(nei) 省(直轄市、自治區)最低中標價(jia) (掛網價(jia) )信息完成填報及提交工作。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網上填報及提交的產(chan) 品,將暫停四川掛網銷售資格。填報要求如下:
(一)企業(ye) 必須保證填報信息真實、有效、完整。
(二)“外省最低中標價(jia) (掛網價(jia) )”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期間產(chan) 生的全國範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最低中標價(jia) (掛網價(jia) );
(三)無中標價(jia) (掛網價(jia) )的產(chan) 品,一律填寫(xie) “無”;
(四)填報完畢後請企業(ye) 在係統中予以提交。
三、信息公示
提交成功的產(chan) 品信息將於(yu) 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5日公示,公示期內(nei) 四川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服務中心(成都市青羊區錦裏中路128號1棟1單元610室)接收書(shu) 麵實名舉(ju) 報(加蓋單位鮮章或簽署真實姓名及聯係電話)。
四、聯係方式
耗材科:028-86139750 。
劉老師18081109730;楊老師18081109733
四川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