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2010年宜昌市中標產品委托配送的要求
1、生產(chan) 企業(ye) 或投標人,其中標產(chan) 品可以由生產(chan) 企業(ye) 或投標人直接配送,也可以由生產(chan) 企業(ye) 或投標人委托配送商代理配送。委托配送的生產(chan) 企業(ye) 或投標人對配送的產(chan) 品承擔連帶責任。一個(ge) 投標人的中標產(chan) 品在一家醫療機構隻允許一個(ge) 配送商。
2、中標企業(ye) 及配送商必須是通過宜昌市工商局、宜昌市藥監局資質審查的合格單位。凡工商審核結論為(wei) “待審”的單位,請於(yu) 6月30日前到宜昌市工商局進行資質複審,並將審核結果於(yu) 6月30日前交到我公司。逾期未辦理的單位,所中標的產(chan) 品將取消中標資格或配送資格。
3、辦理委托配送手續如下:
A、委托配送的申請:由中標人填寫(xie) 《委托配送申請表》一式兩(liang) 份,醫療機構和配送企業(ye) 在申請表中簽署同意意見。(申請表見附件)
B、委托配送的備案管理:將《委托配送申請表》一式兩(liang) 份,由中標企業(ye) 、委托配送企業(ye) 、醫院三方蓋章及簽署了同意意見的申請表,報宜昌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備案。
C、宜昌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通過審核後,將在《委托配送申請表》簽署意見及加蓋公章交給配送企業(ye) ,配送企業(ye) 根據此申請表與(yu) 醫院簽訂購銷合同。
4、辦理委托配送的時間: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30日止。
5、配送企業(ye) 預交2010年的中介服務費方法:應收中介費低於(yu) 5000元,按5000元預交;滿5000元低於(yu) 6000元按6000元預交;滿6000元低於(yu) 7000元按7000元預交。照此類推,兩(liang) 年采購周期結束後按實際成交額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