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an) 於(yu) 完善部分緊急采購高值18新利手机掛網相關(guan) 手續的通知
各相關(guan) 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
根據《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規定,現針對部分醫療機構已緊急采購的網下高值18新利手机完善掛網相關(guan) 手續,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企業(ye)
實行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直接申報。18新利手机生產(chan) 企業(ye) 設立的僅(jin) 銷售本公司產(chan) 品的商業(ye) 公司、境外產(chan) 品國內(nei) 總代理(以生產(chan) 企業(ye) 授權為(wei) 準)可視同生產(chan) 企業(ye) 。此次掛網所涉申報企業(ye) 具體(ti) 見附件。
二、申報材料
請按照川基藥采〔2013〕100號文件附件2準備相關(guan) 紙質資料,並附上與(yu) 醫療機構簽訂的緊急采購協議(合同)。
三、信息維護
1.生產(chan) 企業(ye) 遞交紙質申報材料後領取用戶名及密碼,並現場登錄四川藥械采購與(yu) 監管平台(https://www.scbid.gov.cn:7076/)對企業(ye) 和產(chan) 品信息進行維護,逾期未進行完整信息維護或維護信息與(yu) 紙質材料不一致者,視為(wei) 自動放棄掛網資格。紙質材料遞交同時請企業(ye) 自行準備一份完全一致的電子文檔以方便現場信息維護。
2. 現場信息維護時間:2014年8月12日 上午8:30至2014年8月13日 下午18:00。現場信息維護地點:四川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服務中心(成都市青羊區錦裏中路128號)六樓會(hui) 議室。
3.申報材料經審核後結果將在平台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另行通知。
四、其他
1.《四川省醫療機構高值18新利手机集中掛網陽光采購實施方案(試行)》中所涉部分申報材料包括產(chan) 品實物及影像資料等遞交時間另行安排,請關(guan) 注網站通知。
2.企業(ye) 需安排相關(guan) 熟悉電腦操作人員並自帶筆記本電腦到現場對企業(ye) 及產(chan) 品信息進行維護。
四川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