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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應商、配送商:
根據《關(guan) 於(yu) 延長2008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采購周期有關(guan) 事宜的通知》(桂藥招辦〔2010〕12號)的要求,在采購周期延長期間,200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入圍品種重新選擇和確認配送商,現將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200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機構18新利手机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入圍品種的供應商和通過資質審核的合格配送商(見附件1)於(yu) 7月20日前攜帶授權書(shu) (見附件2)到采購服務中心領取配送商係統登錄賬號密碼。
二、領取賬號密碼後登錄進入配送商係統選擇和確認配送商。
三、供應商選擇配送商,同一品種,同一醫療機構,隻能選擇一家配送商,配送商的經營範圍必須包含所配送的品種。
四、重新選擇或確認配送商時間為(wei) 2010年7月5—30日。供應商選擇配送商須經配送商確認配送關(guan) 係並通過審核後可按新的配送關(guan) 係進行采購配送。
五、企業(ye) 若有變更名稱、地址、經營範圍等信息的,須遞交新證照及相關(guan) 證明文件。
六、材料遞交地址:自治區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二樓大廳(南寧市桃源路35號,廣西衛生管理幹部學院旁)。
聯係電話:0771—2839013,(0771)2812533、2801655轉8205/8206/8207/8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