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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guan) 企業(ye) :
按照《關(guan) 於(yu) 印發〈甘肅省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過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藥采發﹝2013﹞1號)要求,為(wei) 進一步簡化工作流程,落實中標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的責任,現就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藥品、18新利手机網上配送企業(ye) 名額限製。自通知發布之日起,中標產(chan) 品(基本藥物、非基本藥物、18新利手机)每一配送區域不再限製配送企業(ye) 數量,中標企業(ye) 可從(cong) 承擔配送任務的經營企業(ye) 中擇優(you) 自主選擇。
二、取消配送合同紙質備案及網上配送管理方確認環節,支持單方解除配送合同。配送合同由中標企業(ye) 、配送企業(ye) 根據相關(guan) 法律、法規和網上集中采購有關(guan) 規定自主簽訂,雙方對合同約定內(nei) 容承擔法律責任。從(cong) 通知發布之日起,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停止接收企業(ye) 紙質配送合同備案。中標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簽訂書(shu) 麵合同後,通過甘肅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平台“中標企業(ye) 選擇配送企業(ye) ”和“配送企業(ye) 確認配送”兩(liang) 個(ge) 環節建立電子合同(確定網上配送關(guan) 係),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平台不再進行網上配送關(guan) 係確認。
配送合同的變更解除由雙方自行協商確定,並通過集中采購平台“變更、解除”及“變更、解除確認”予以實現。為(wei) 確保網上配送關(guan) 係及時調整,支持單方申請解除配送關(guan) 係。解除方需按規定格式提出單方解除配送合同備案申請(申請格式見附件),經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予以備案並實現網上配送關(guan) 係的中止,配送合同解除的實質性內(nei) 容由合同雙方自行解決(jue) ,發起解除配送合同申請人承擔解除合同的全部法律責任。
三、為(wei) 進一步加強管理,省衛生廳將對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采購工作情況進行排名通報,並通過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平台即時公布配送企業(ye) 積分情況、中標企業(ye) 的誠信記錄等,各級監管部門、醫療機構以及相關(guan) 企業(ye) 可通過省藥品采購平台查閱相關(guan) 信息,提高配送效率。中標企業(ye) 可以通過集中采購平台查閱醫療機構的采購及配送企業(ye) 的配送情況,及時優(you) 化配送,確保藥品及時配送到位。
四、各相關(guan) 單位單方解除配送合同書(shu) 麵備案申請紙質材料暫遞交至原省醫藥采購管理中心(地址:蘭(lan) 州市城關(guan) 區暢家巷34號)。
聯係人:張琳 電話:8813072
甘肅省藥品和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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